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通告 工信部原﹝2019﹞254号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5日

来源:工信

阅读:248次

       为进一步做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试点工作,现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年版)》(工信部原〔2018〕26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