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就业•湖南在行动”政策百事通之企业职工技能提升篇(8)@企业职工 技能就业,实现价值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3日

来源: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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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我想成为技能人才,今年定下目标争取把技能再提高一个层次。

乙:可以呀,那你有必要了解政府帮助企业职工提升技能的这些政策。 

A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及补贴

对象范围: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在职职工

政策标准: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内的职业(工种),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现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培训补贴。

其中,51个贫困县园区内企业的贫困劳动力按现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规定的补贴标准上浮70%给予补贴,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企业的在职职工按现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规定的补贴标准上浮50%给予补贴;困难企业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以外的职业(工种)培训的,由企业或职业培训机构或大中专院校自行组织开展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考核合格凭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班备案并统一编码的《培训合格证书》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初级工(五级)550元、中级工(四级)990元、高级工(三级)1320元。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和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B技师培训及补贴

对象范围:企业在职职工

政策标准: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内的职业(工种)培训后,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省人社厅和财政厅定期发布的《湖南省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执行。

C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对象范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含以农民合同制工人身份参保的企业职工)。

政策标准:1.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 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1500 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2000 元。

2.职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属于我省技能岗位紧缺职业(工种)的(以省人社厅发文公布的职业(工 种)为准),补贴标准按本办法规定标准上浮 10%执行。

职工应在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逾期不予受理。

D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象范围: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简称五类人员)

政策标准: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市州确定。

E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

对象范围:高技能人才

政策标准:1.定期评选10名“湖南省技能大师”、30名“湖南省技术能手”,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每人10万元和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我省推荐评选为“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10万元、2万元一次性追加奖励。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湖南省技能大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和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前三名的高技能人才,推荐申报湖南省芙蓉人才奖和湖南省劳动模范等表彰,参照我省高层次人才的规定享受有关待遇和服务。

2.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取得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的一线工程技术类高技能人才,经单位考核推荐,可申报参加工程系列相关专业副高、中级职称评审(考试)。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同等参加职称评审(考试)、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聘、应征入伍、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F职业技能竞赛奖励

对象范围:参加省级以上技能大赛的团队或个人、专家教练团队、世界技能大赛主、副集训基地等

政策标准:对省级一类竞赛前三名和省级二类竞赛第一名,授予“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和“湖南省技术能手”,对纳入年度规划的省级行业竞赛,按照5万元标准给予赛事补贴。积极鼓励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定的世界技能大赛主、副集训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300万元支持,对省级技能大赛竞赛基地给予一定补助。对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金、银、铜牌、优胜奖的选手,由省人民政府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同时,对培养获奖人员的专家教练团队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代表我国参赛的选手及其专家教练团队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

G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对象范围:开展新型学徒培养企业

政策标准: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规定对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培养给予补贴。以中级技术工人为培养目标的每年按4000元/人补贴,高级为6000元/人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一、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及补贴政策问答

(一)问: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主要针对哪部分人群?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内的职业(工种),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现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培训补贴。

其中,51个贫困县园区内企业的贫困劳动力按现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规定的补贴标准上浮70%给予补贴,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企业的在职职工按现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规定的补贴标准上浮50%给予补贴;困难企业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以外的职业(工种)培训的,由企业或职业培训机构或大中专院校自行组织开展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考核合格凭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班备案并统一编码的《培训合格证书》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初级工(五级)550元、中级工(四级)990元、高级工(三级)1320元。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和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二)问: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的流程是什么?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委托具有办学资质的社会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或由大中专院校组织开展。开班之前要提前10个工作日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并在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上备案。经人社部门同意方可开班。

培训结束后由企业或培训机构根据学员取得相关证书的情况,登录信息管理平台向办班审核部门提交补贴申请,并提交纸质申请资料至人社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人社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资料审核,上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财政部门根据人社部门申请安排资金,由人社或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企业、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

开班备案所需资料:1.《办学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职业培训办班备案登记表》;3.《职业培训学员花名册》;4.教学计划、大纲、课程安排、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招生简章和宣传资料等。 

申请补贴所需资料:1.《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单位)》;2.学员本人签字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名册》;3.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4.企业或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原件。

(三)问: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1.《湖南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78号)。

2.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42号)。

二、技师培训及补贴政策问答

(一)问:我省企业在职职工参加技师培训,其补贴按什么标准执行?

答: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内的职业(工种)培训后,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省人社厅和财政厅定期发布的《湖南省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执行。

(二)问:技师培训补贴申领流程是什么?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技师培训由培训机构提前10个工作日向市州人社部门报送开班备案资料申请开班,同时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上备案。结束培训后,由企业凭相关证明材料每年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贴。人社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资料审核,上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财政部门根据人社部门申请安排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

开班备案所需资料:1.《技师培训办班备案表》;2.《技师培训学员登记表》;3.《技师培训推荐学员名册》;4.培训学员的工作资历、学历、职业资格等证明材料复印件;5.经费预算说明、培训计划、课程安排、师资情况等资料。

补贴申请所需资料:1.《技师培训验收申请表》;2.《技师培训补贴申请表》;3.《技师培训补贴人员名册》;4.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原件;5.学员身份证、培训后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问: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1.《湖南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78号)。

2.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42号)。

三、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问答

(一)问: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享受对象包括哪些?政策标准是什么?

答:对象范围包括累计缴纳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含以农民合同制工人身份参保的企业职工)。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 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1500 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2000 元。

职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属于我省技能岗位紧缺职业(工种)的(以省人社厅发文公布的职业(工种)为准),补贴标准按本办法规定标准上浮10%执行。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职工应在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逾期不予受理。

(二)问: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申领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具体流程是什么?

答:所需资料包括:1.在职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2.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本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4. 本人社会保障(银行)卡复印件。

具体流程:1.职工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不超过10 个工作日。3.经审核通过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本人的社会保障(银行)卡。

(三)问:政策依据是什么?

1.《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0号)。

2.《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落实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等若干问题的意见》(湘人社发〔2019〕32号)。

四、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问答

(一)问: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五类人员申请鉴定补贴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具体流程是什么?

答:所需资料包括《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

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相关资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二)问: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号)。

五、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政策问答

(一)问:我省对高技能人才有哪些表彰激励措施?

答:1.定期评选10名“湖南省技能大师”、30名“湖南省技术能手”,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每人10万元和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我省推荐评选为“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10万元、2万元一次性追加奖励。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湖南省技能大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和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前三名的高技能人才,推荐申报湖南省芙蓉人才奖和湖南省劳动模范等表彰,参照我省高层次人才的规定享受有关待遇和服务。

2.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取得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的一线工程技术类高技能人才,经单位考核推荐,可申报参加工程系列相关专业副高、中级职称评审(考试)。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同等参加职称评审(考试)、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聘、应征入伍、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二)问: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建设技工大省的意见》(湘政办发〔2018〕66号)。

六、职业技能竞赛奖励政策问答

(一)问:我省对参与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的团队或个人、专家教练团队集训基地等有什么奖励措施?

答:对省级一类竞赛前三名和省级二类竞赛第一名,授予“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和“湖南省技术能手”,对纳入年度规划的省级行业竞赛,按照5万元标准给予赛事补贴。

积极鼓励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定的世界技能大赛主、副集训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300万元支持,对省级技能大赛竞赛基地给予一定补助。对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金、银、铜牌、优胜奖的选手,由省人民政府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同时,对培养获奖人员的专家教练团队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代表我国参赛的选手及其专家教练团队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

(二)问: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建设技工大省的意见》(湘政办发〔2018〕66号)。

七、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政策问答

(一)问: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政策标准是什么?

答: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规定对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培养给予补贴。以中级技术工人为培养目标的每年按4000元/人补贴,高级为6000元/人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问: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领流程是什么?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企业根据发展规划和技能人才实际需要,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并提交《湖南省新型学徒制企业需求申报表》。企业和培训机构到当地人社部门办理新型学徒培训办班申请,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开班。经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列入学徒培养计划的,由参培学员所在企业向人社部门提交补贴资金预支申请,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资金拨付方案,财政部门根据方案安排资金,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向企业拨付补贴资金总额的50%。企业和培训机构在完成培养任务后,向办班审核的人社部门提交验收申请,由人社部门组织审核验收。学徒培养期满并经验收合格的,由合格学员所在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拨付学徒培训补贴余款。人社部门对合格人员进行审核,并在相关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方案报当地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安排补贴余款,相关部门按规定拨付到企业。

开班备案所需资料:《湖南省企业新型学徒培养办班申请备案表》、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培养协议及培训计划、培训机构办学许可或培训资质证复印件、《湖南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学员花名册》、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参培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参保缴费记录。

验收申请资料:《湖南省企业新型学徒培养验收申请表》及《湖南省企业新型学徒培养合格人员花名册》。

企业开展培训前申请培训补贴所需资料:《湖南省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补贴资金预支申请审核表》、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企业申请补贴余款时所需材料:《湖南省企业新型学徒培养验收申请表》和《湖南省企业新型学徒培养合格人员花名册》、《湖南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补贴余款申领审核表》、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凭证。

(三)问: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湘人社〔2019〕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