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化县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01日

来源:企业减负

阅读:347次

XHDR-2016-01006

新政办发〔2016〕19号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化县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

标准化建设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上渡办事处管委会,国有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化县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9日

新化县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8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新化标准化建设水平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6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在我县科技创新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标准化改革的各项要求和工作安排,加大标准化战略推进实施力度,加快标准在经济社会各领域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新化跨越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与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二)深化改革,完善机制。按照上级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精神,建立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地方标准化管理体制。引导企业树立标准化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吸引社会广泛参与标准化工作,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标准化工作新格局。建立和完善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标准化改革发展,研究解决标准化工作的有关问题,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三)突出重点,服务发展。紧紧围绕“加速转型、奋力赶超”目标,推进“旅游立县、五化融合”,聚焦产业提升、城市治理、公共服务、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统筹规划建设全县重大领域标准体系,协调推进农业、工业、服务业及社会事业各领域标准化工作,为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标准保障。

(四)创新驱动,开放合作。激发企业、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引导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与标准研制相融合,提高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能力,用创新成果提升标准水平,推动创新成果与标准应用的良性循环。促进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一体化。深化标准化交流与合作,赢得技术话语权,增强行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三、重点任务

(一)现代农业标准化。加快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分等分级及仓储等标准研制。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超级稻、集中育秧、全程机械化作业等新品种新技术,肉牛、肉羊等节粮型特色畜牧业,优质蔬菜、油料、茶叶等特色高效经济作物,地理标志产品等特色农产品的生产技术、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标准推广应用步伐,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开展园艺作物、畜禽规模化养殖、水产健康养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实施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或联盟标准,提升农产品竞争力,打造农产品品牌。(县农业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二)现代林业标准化。以增强生态建设能力、提高生态服务功能为重点,加快推进森林培育与可持续经营、生物多样性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领域标准研制,形成覆盖生态保护与建设全领域、全过程的标准体系,提升林业多功能服务水平;以推动循环经济和绿色发展为重点,加快推进用材林培育产业、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产业、竹产业、林下经济产业、花卉苗木产业、生物质能源产业以及以森林旅游为主的生态休闲旅游产业等领域的质量、技术和服务标准研制,形成符合市场需求的产业标准体系;以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加快推进生态公共服务、监测评估等林业管理和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等建设标准研制,建设科学规范的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加大标准化示范基地(区)建设力度,加快标准应用,重点开展特色经济林、速生丰产林、珍贵树种培育、森林抚育管理及重点生态工程等标准化示范。鼓励企业制定和采用先进标准,开展标准化示范企业创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大林产品质量监管力度,不断提高林产品质量水平。(县林业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传统工业标准化。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对接“一带一路”战略行动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湘政发〔2015〕3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15号)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以陶瓷、烟花、化工、建材等产业为重点,开展国内外先进标准对比提升工程,加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的标准研制和实施力度,提升我县传统产业的标准化水平,发挥标准的规范引领作用,培育高端产品市场,促进产能结构优化,为化解产能过剩提供技术支持。有效开展工业联盟标准化,形成产业集群优势,为创建区域品牌提供保障。(县经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四)先进制造标准化。强化基础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开展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标准的研制,推重点领域标准化突破。加强新技术与标准融合力度,加快基础通用技术、关键共性技术、重要产品标准综合体研制,大力推动新技术向标准转化,促进创新技术尽快实现产业化,形成核心竞争力,以标准引领先进制造业快速发展。(县发改局牵头,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五)住宅产业标准化。大力实施绿色建筑行动,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完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化体系,住宅产业要逐步推广生产工厂化、设计标准化、施工装配化、管理信息化。(县住建局牵头,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气象局配合)

(六)信息建设标准化。推进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的公共服务信息体系、医保跨地区即时结算系统、居民健康信息共享系统、全国公共视频联网系统、药品网上阳光直购系统、城市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等公共服务信息设施建设标准化,提升工农业、社会管理、民生等领域信息化水平。(县发改局牵头、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七)服务产业标准化。建立健全文化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围绕旅游业态创新,开展全域旅游、文化旅游、红色旅游、旅游设施及服务安全、旅游交通服务、绿色生态旅游区、节能型住宿、绿色餐饮等标准研制。开展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积极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研制。(县旅游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文广新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推进商贸流通、批发零售、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物流等领域的通用基础标准的实施和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县商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局、县商业协会配合)

推进家政服务、家庭养老和社区服务等领域的通用基础标准的实施和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家庭服务领域重点围绕家庭看护、家庭教育、家政服务评价、家政服务保障、家政组织运营与管理等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推动家庭服务业企业连锁化和规模化发展,培育家庭服务品牌。(县商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配合)

(八)公共服务标准化。加快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标准体系,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人力资源服务、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管理等为重点,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提升该领域标准化水平。(县人社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根据我县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社会福利与老年服务、儿童福利与慈善事业、社会工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需求,组织开展标准研制,加快构建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根据我县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重点加强医疗服务、健康产业园管理、养老服务等标准研制,大力推动健康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县民政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开展交通运输标准体系建设,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交通工程建设与养护、运输管理与服务、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含公交车、出租车等)和交通运输信息化服务等领域的标准研制。规范公路标志标线设置,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管理服务标准化,强化客货运领域中涉及安全、节能、环保等强制性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公安局配合)

以城镇给排水、污水处理、燃气供热、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物业服务等领域为重点,研制公共基础设施配置和管理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完善工程建设、监理、评价和验收等标准体系,不断强化标准实施监督力度。(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配合)

(九)公共安全标准化。围绕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健全涉及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预防、检测、评估、管理等标准体系。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规范各类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安监局牵头,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社会公共安全保障和服务标准化工作机制。加强公安机关执法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加快社会公共安全标准的推广实施,构建行之有效、人民满意的社会公共安全标准体系。(县公安局牵头,县司法局配合)

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中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汇总,为及时修订食品安全标准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快对现有不适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清理和修订,不断提高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研制能力。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等基础性研究,完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市场经营、餐饮消费等各环节安全评价标准,大力推动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卫计局、县农业局、县粮食局配合)

(十)生态文明标准化。加强公共机构、建筑、重点耗能行业、生态和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和资源节约等领域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重点耗能产品、耗能设施、能源计量、节能设计、节能改造、节能评价等技术标准、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标准、工业废气、废水、噪声、废渣等污染物的排放、流动污染物的现场检测、固定污染源的在线监测、污染因子分析方法、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管理标准、水资源规划、评价、监测、水资源保护、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用水管理、重点行业节水标准、土地资源规划、调查、监测和评价,耕地保护、土地整治、土地资源信息化、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标准的研制。逐步提高产业准入的能耗、物耗、水耗、环保和技术等标准,加大重点耗能行业、公共机构能耗限额标准的实施力度。(县发改局牵头,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机关事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十一)文化建设标准化。以优化公共文化服务、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为着力点,加快文化产业技术标准、文化市场产品标准与服务规范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实施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制定文化安全管理和技术标准,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重点加强会展、图书馆、文化馆、演出场所、大众传媒、工艺美术、少数民族服饰、民族艺术等领域的标准研制,推进文化创意产业相关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民宗办、县文广新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十二)政府管理标准化。以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着力点,推动政务服务流程规范化,加强电子政务等领域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积极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推动《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等国家标准的实施,明显提高政务大厅服务标准化建设水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原有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协调配合,形成抓落实的强大合力。要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及时调度有关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资金保障。要将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工作实际完善标准化工作配套激励措施和扶持政策,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强制性和社会公益类标准研制,进行标准化试点示范,加强标准化工作平台建设,参与标准化活动,并加大资金使用管理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加大投入,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经费保障和投入机制。

(三)抓好队伍建设。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全面对接产业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标准化人才的教育、培养和交流活动。依托行业、企业等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建立标准化专家人才库,积极参与标准化专家交流和人才培训项目,为标准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依托各类媒体加大标准化建设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标准化工作理念,提升全社会标准意识。积极开展标准化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标准化建设工作,努力形成人人关注标准、人人使用标准的良好氛围,提高标准化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认知度和普及率。

(五)建立奖励政策。鼓励开展标准化活动,对开展标准化研究、标准化试点和示范、标准化服务平台、国际标准化和地方标准制修订等标准化战略项目给予经费补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