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省工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30日       来源: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阅读:507次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工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

湘经信科技〔2014〕441号
各市州经(工)信委,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湘发〔2014〕11号),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求,推动我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全省工业品牌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工业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我省工业品牌建设,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必然要求,是我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的客观需要,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湘字”工业产品品牌价值和竞争力的重要措施。要围绕推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要求,坚持以企业为主体,着力提升企业品牌建设能力。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各级经信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和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工业品牌建设。
    二、抓好《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和《评价指南》的贯彻实施。工信部发布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和《评价指南》是开展工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性技术文件,解决了“抓工业品牌建设无从下手”的问题,提供了“看得清”、“抓得住”的品牌培育手段和方法。要组织广大工业企业深入学习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准确掌握品牌培育的内容、过程和要求,指导企业建立和实施品牌培育管理体系,系统化开展品牌培育工作。
    三、深入开展质量标杆经验学习交流。以质量标杆经验示范及应用为抓手,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全国工业质量标杆学习活动,鼓励企业申报国家工业质量标杆企业和创建国家“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按照具有广泛适用性和可复制、可推广的原则,围绕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等重点产业,在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层次的工业企业中,每年选拔树立3-5家“湖南省工业质量标杆企业”,深度提炼我省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创新的实践经验,开展学习交流活动,为推动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创新提供指导。
    四、加强品牌建设专业指导。要壮大品牌建设专业力量,提高品牌建设专业化水平。从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聘请品牌培育专家,成立工业品牌建设专家咨询组,充分发挥专家组在品牌建设中的支撑作用。以品牌经理培养为重点,依托工信部专业培训支撑机构,扎实推进工业品牌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根据工业企业品牌经理岗位职责及要求,以品牌培育管理体系两个指南、品牌运营管理等为核心内容,全省每年组织培训30名以上企业品牌经理,提升我省工业企业品牌培育专业能力和实务水平。企业品牌经理要结合本企业具体实际,负责组织实施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开展品牌培育、评价、运营管理等品牌建设全过程具体工作。
    五、开展工业品牌建设试点示范。积极推荐有条件的企业参加全国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在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服务的全过程、全生命周期开展品牌建设,鼓励企业创建“全国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每年在全国试点企业中遴选5-10家“湖南省工业品牌建设示范企业”。依托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推进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积极推荐在国内同类产业中具有明显比较优势、具有形成区域品牌独特性基础的园区和县域申报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通过试点示范,推广应用品牌培育先进经验,带动我省工业品牌建设能力整体提升。
    六、营造重视工业品牌建设的氛围。要完善工业品牌培育、认可、扶持机制,促进资本向品牌集中、技术向品牌集成、人才向品牌集合、资源向品牌集聚。根据全国工业品牌竞争力评价方法,组织专业机构和品牌培育专家,研究建立全省工业品牌竞争力评价和发布机制,将工业品牌竞争力纳入全省工业运行质量评价体系。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有影响的会展和产销对接活动,扩大我省工业自主品牌市场影响力和美誉度。加强我省工业品牌宣传推介,及时总结品牌建设经验案例,展示工业品牌建设成果。
    各级经信部门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工业品牌建设的支持政策,突出建设过程,细化工作内容,落实推进措施,持之以恒、扎扎实实地推动工业品牌建设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