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2日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阅读:125次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就业创业环境,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6号)有关要求,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于2020年5月15日至6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省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2日  

附件

全省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就业创业环境,根据《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及时查处各类侵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行为,坚决纠正针对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就业歧视,为促进劳动者就业和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整治对象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用人单位、其他从事职业中介等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三、执法内容 

       (一)查处未经许可备案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行为。对未经许可和备案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人力资源培训、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行为的,要予以关闭或者责令停止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并送市场管理部门查处和取缔,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

       (二)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为。对申请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据相关规定,严格行政许可和备案制度,提高人力资源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查处内容重点包括是否参与签订不实就业协议、是否履行信息审查义务、是否发布虚假信息或含有歧视性信息、是否哄抬或操纵人力资源市场价格、是否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是否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是否捆绑收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费等违法行为。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责令改正,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三)监管劳务派遣机构行为。要加强对劳务派遣机构业务监管,重点查处劳务派遣用工是否超出规定比例、是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否存在非法向劳务派遣劳动者收取押金、是否以劳务派遣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责令改正,予以行政处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责令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规范用人单位行为。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组织虚假招聘活动,违法发布涉及劳动者户籍、居住地及治愈患者或密切接触者等与疫情相关的歧视性招聘信息,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改正,予以行政处罚。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市州、县市区自查。5月15日至6月8日,县级以上行政许可部门对照上述整治的四项内容,对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服务活动情况进行普查;对未经许可和备案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机构,根据投诉举报受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阶段:省厅督查。6月8日至6月20日,省厅对各市州普查及检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将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力求取得实效。

       (二)改进执法方式。各市州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执法检查重点,明确工作任务,落实执法责任。要进一步健全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相互衔接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机制,提升执法效能。要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双随机”检查、责令改正、行政及刑事处罚等手段,加强对违法主体及有关责任人员的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降低市场风险。

       (三)加强部门协作。各市州要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人社局要牵头负责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违法主体的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力度,依法实施吊销营业执照、吊销撤销许可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等监管和惩戒措施,并及时将相关涉企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统一归集,依法予以公示。

       (四)主动回应关切,加强人力资源市场风险防范处置。各市州要密切关注舆情,积极迅速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要结合本地区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既往监管情况和当前形势动态,认真研判风险,完善落实应急处置机制,对出现的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行为新问题、新形式、新苗头,做到防早防小、审慎处置,并及时上报情况。

       (五)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市州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主动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健全本级行政区域内的举报投诉处理联动机制,最大限度方便求职者维权。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要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予以曝光。

       (六)做好科学防护,保障健康安全。各市州在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时,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合理做好执法人员和投诉举报场所的防护工作,保障专项执法行动健康安全开展。

       五、材料总结上报

       请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6月25日前对本地区此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填写《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情况表》(详见附表),并将总结材料和表格报省人社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联系人:李振华  曾嘉 

       联系电话:0731-84900078,0731-84900366,15116426558  

       联系邮箱:149055412@qq.com

       附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情况表


       附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情况表v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