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新增电子监控设备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8日       来源:新化交警      阅读:160次

关于启用新增电子监控设备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新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增了一批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地址附后),对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及处罚标准附后)进行抓拍取证,依法进行处罚。以上电子监控设备自2023年3月1日零时起开始启用,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行车,安全驾驶。

特此通告

新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2月25日

附件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记分

1.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罚款100元;

2.违反交通信号,在严管路、城市快速路停车的(限辅道),罚款100元;

3.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记3分罚款200元;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记1分罚款100元;

5.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记1分罚款100元;

6.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记6分罚款200元;

7.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记1分罚款50元;

8.违反规定停车的,罚款100元。

相关设备地址:

1.上梅东路与梅苑北路红绿灯(梅苑二广场)

2.上梅东路与振兴南路红绿灯(金山角路口)

3.学府南路与清水塘路红绿灯

4.天华中路与迎宾路违停球

5.天华中路与崇阳岭路违停球

6.上梅东路与振兴北路违停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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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化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