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娄底市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专项引导资金、娄底市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专项引导资金和娄底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8日       来源:娄底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阅读:432次

娄底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

 

   

                       娄经信推新〔2014〕142号

 


 

  娄底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申报2014年度娄底市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娄底市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专项引导资金和娄底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产业发展局:

为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工业结构调整,加速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根据《娄底市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娄底市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专项引导资金和娄底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2014年娄底市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娄底市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专项引导资金和娄底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围绕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中小企业培育和发展壮大,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重点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包括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信息化推广、工艺升级、新产品开发利用等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包括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项目);重点扶持成长性好中小企业及服务中心平台、产学研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发展;奖励2014年新入统规模工业企业;市委、市政府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明确给予支持的项目等。

二、项目申报资料

资金申请须提供如下材料:(一)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二)项目单位情况表(三)项目申请表)相关附件。

三、申报程序和申报指标分配

娄星区、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由经信局(产业发展局)商财政部门负责所在地的项目申报、审核,经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市经信委。冷水江市、涟源市、双峰县、新化县由经信局直接报市经信委。申报指标分配表附后。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要求。申报资金的项目原则上为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国家工信部、省经信委今年已安排了较大项目资金的企业原则上不再安排。

(二)项目资料要求。由于时间关系,此次项目申报由各县市区经信局和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产业发展局具体组织,负责项目资料收集、审核。申报项目资料上报一式2份纸质材料并附电子文件,同时向市经信委上报申报推荐文件。

(三)申报时间要求。各单位上报的纸质文件必须于12月19日前送达市经信委,过时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各单位须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科学筛选申报项目,并严格执行申报项目指标要求。对于超数量指标申报的,将不予受理其上报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娄底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彭鹏;电话0738-8311210;

地址:娄底市委政府大院5号楼5326房;

E-mail:726582460@qq.com

 

 

附件:1.娄底市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娄底市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专项引导资金和娄底市中小企业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分发);

    2.娄底市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娄底市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专项引导资金和娄底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3.娄底市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娄底市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专项引导资金和娄底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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