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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广湖南电商扶贫小店深入开展消费扶贫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3日 【阅读次数:356次】 来源:新化新闻网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新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有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推进电商扶贫行动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环节,是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渠道。湖南电商扶贫小店是湖南省商务厅全力推广的电商扶贫新模式,是目前精准对接贫困村和贫困农户、推动贫困地区产品上行的重要载体,是我省电商扶贫的重要品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电商扶贫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大力推广湖南电商扶贫小店,深入开展消费扶贫,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以湖南电商扶贫小店为平台,打通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消除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湖南电商扶贫小店县域平台。

  建设湖南电商扶贫小店县域公众号“新化味道”,建立线上商城,并在该公众号下开设县内电商扶贫小店,作为实施消费扶贫的县域电商平台,全面对接全县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产品,开展线上营销,进行消费拉动。由具备资质的县内电商主体与湖南电商扶贫小店运营商签约实施。

  (二)动员社会各界通过“湖南电商扶贫小店”参与消费扶贫。

  1.推动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带头参与。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学校、医院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通过湖南电商扶贫小店采购贫困地区产品,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通过湖南电商扶贫小店直供直销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各级工会按照有关规定定点通过湖南电商扶贫小店采购贫困地区产品。

  2.动员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鼓励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通过湖南电商扶贫小店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通过湖南电商扶贫小店参与消费扶贫。

  3.完善供应链等配套设施。鼓励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农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在与贫困村、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基础上,以优质、绿色、安全为导向,提升农产品规模化水平,向湖南电商扶贫小店县域平台提供优质产品。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基地建设、溯源体系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形成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联动。

  (三)大力扶持湖南电商扶贫小店推广应用

  1.积极动员开设电商扶贫小店。动员全县电商企业、电(微)商从业人员、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驻村帮扶工作队、村干部以及有志于从事农村电商的各界人士开设湖南电商扶贫小店。有驻村帮扶工作队进驻的贫困村必须开设电商扶贫小店。

  2.适度调整电商扶贫培训重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应将湖南电商扶贫小店知识普及培训列入重点培训内容。创业培训应充分满足电商扶贫小店推广需求。要保证开展扶贫小店培训所需的师资。

  3.加大电商扶贫小店推广资金支持力度。电商行业扶贫资金应主要用于电商扶贫小店的推广。2019年已申报的电商扶贫项目中,电商扶贫小店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湖南电商扶贫县域平台及线上商城的设立、运营、开设电商扶贫小店所需的培训、帮扶、推广等系列服务;村级站点项目建成后必须开设电商扶贫小店;一县一品、线下特产专区可围绕湖南电商扶贫小店推广的主要产品来实施;农产品物流补助项目可用于支持解决电商扶贫小店上行快递“最初一公里”的问题。

  4.加大对湖南电商扶贫小店县域平台的推广力度。动员全县各级干部职工关注湖南电商扶贫小店县域平台“新化味道”,鼓励各级各单位在对外交往活动中推介“新化味道”,县内各类媒体应对“新化味道”的推广优先予以支持。

  三、强化督促落实。

  加强对湖南电商扶贫小店推广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将湖南电商扶贫小店推广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考核各乡镇、相关单位和驻村帮扶工作队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消费扶贫落到实处。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5日



附 件: